《“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规〔2021〕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11月15日

“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目录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形势

  二、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二)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三)深入推进智能制造
    (四)调整优化行业结构
    (五)提升有效供给能力
    (六)推动绿色开放共享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业治理基础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四)做好规划统筹协调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是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基础性行业。为推动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民爆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民爆行业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具备了进一步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基础。

  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较好落实,安全监管效能明显增强。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广泛应用,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18年至2020年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生产企业(集团)数量由145家减少至76家,排名前10家企业生产总值占比由41%提升至49%。淘汰关闭生产场点28个,拆除生产线89条,压减包装型工业炸药许可产能39万吨,企业现场混装炸药产能占比达到30%,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全面升级换代取得阶段性成果,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有所缓解。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龙头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由1.9%提高至2.8%,在产品、工艺技术、生产装备等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并成功转化。

  行业治理体系逐步健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出口审批实现“一网通办”,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出台一批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度,行业治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民爆行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

  从经济发展形势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将为民爆行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多方面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民爆物品供给体系与国内需求还不适配,主要产品区域性、结构性过剩矛盾仍未根本解决,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尚未完全建立,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民爆物品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仍有较大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仍然艰巨。

  从安全发展形势看,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带动本质安全水平日益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面临更高要求。同时,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在技术装备本质安全水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危险岗位操作人员仍有减少空间,距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还有差距。

  面对新发展阶段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和发展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民爆行业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积极应对挑战,攻坚克难,加快推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民爆行业安全水平和发展质量同步提升,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建设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守住安全底线。把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保障公共安全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底线,着力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牵引,不断深化改革。深化以推动重组整合、去产能、补短板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的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破除制约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障碍,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投资决策、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战略规划引导,健全产业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依法实施许可审批和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推动民爆行业发展改革的体制机制。

  坚持创新引领,促进融合发展。加强跨领域、跨学科合作创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民爆行业深度融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发展,推动产业链深度互联和协同响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发展目标

  ——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安全管理基础更加牢固,安全准入标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整体达到二级及以上,持续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技术创新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取得新进展,工艺及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成果,智能制造和数字技术与行业融合度有效提升,创新驱动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能力更加显著。

  ——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产业集中度持续提高,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形成 3-5 家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集团)。产能布局更加合理,产品结构更加优化,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发展质量达到新水平。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稳固,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增强,中高端产品基本实现有效供给,区域发展更加平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稳步增长,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高。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监管效能和行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民爆行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属性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0]
预期性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3.龙头骨干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2.8
3.5
预期性
4.现有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机器人替代比例(%)
≥40
预期性
5.包装型工业炸药生产线最小许可产能(吨/年)
>10000
≥12000
约束性
6.企业现场混装炸药许可产能占比(%)
≥30
≥35
约束性
7.生产企业(集团)数量
76
≤50
预期性
8.排名前 10 家民爆企业行业生产总值占比(%)
49
≥6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推动企业(集团)安全管理水平一致化。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动民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

专栏2 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专项行动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责任清单。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落实安全负责人关键时间节点安全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整体达到标准化二级及以上标准。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依法依规开展风险点辨识,建立企业风险点统计清单,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原则及规定方式、频次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并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评估,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应急处置卡。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保证正常运转。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准入标准,严格行政许可审查,对于技术条件和经营规模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延续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鼓励低爆炸感度民爆物品研发应用,提升民爆物品全生命周期本质安全水平。通过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实施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体系。

专栏3 生产线定员标准提升行动

  工业炸药。新建(改建、扩建)单条工业炸药生产线所有危险等级为1.1级工房(含中转站台)现场操作人员总数不大于3人。

  工业雷管生产线。新建(改建、扩建)基础雷管装填生产线接触危险品的现场操作人员总数不大于3人,新建(改建、扩建)单条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接触基础雷管和成品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大于3人,且单个工业雷管装配工房接触基础雷管和成品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总数不大于6人。

  2025 年底前,所有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生产线均应达到上述定员要求。

  注:现场操作人员含单班进入生产工房1小时以上的巡视人员。

 

专栏4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建设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民爆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高数据采集能力。推进各类管理、监控信息系统上平台,打通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推进数据平台化汇聚。

  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打通企业、产业链上下游行业、科研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平台,依托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资源数据上平台。

  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利用企业、行业平台,构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自动采集、汇聚、分析和上报。

  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新型能力。快速感知。针对生产、储存、销售等重要环节的关键设备及人员、环境等关键要素,部署智能传感、测量仪器等,打通设备协议和数据格式,实现传感设备互联互通。

  实时监测。推动设备、视频和业务系统上云,高风险、高能耗、高价值设备和ERP、MES、SCM及安全生产相关系统上云上平台,开发部署安全生产数据实时分析软件,提升安全生产实时监测能力。

  超前预警。基于数据挖掘分析技术,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特征库和关键设备实效数据库,对感知数据进行快速计算,辨识异常情况,定位异常根源。

  应急处置。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应急演练情景、应急救援物资等数据库,提升应急处置联动能力。

  系统评估。建设基于工业互联网的评估模型和数据库,实现快速追溯和定责,提升安全生产系统评估能力。

  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加强数字化管理应用。强化 5G、AI及数字孪生技术应用,实现关键设备全生命周期、生产工艺全流程数字化、可视化、透明化。

  加强网络化协同应用。推动人员、设备、物资等安全生产要素网络化连接、敏捷化响应和自动化调配。

  加强智能化管控应用。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知识的软件化沉淀和智能化应用,加快工艺优化、智能巡检等工业 APP 和解决方案应用推广,实现安全生产可预测、可管控。

  打造“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培育解决方案。面向原料采购、民爆物品生产、仓储与运输、矿山应用等重点环节,培育工业互联网生产安全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工控网络安全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数据流通与模型交易解决方案供应商。

  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数据目录,开发标准化数据接口、分析建模以及可视化等工具集,推动制定数据字典、数据采集及传输使用要求、生产设备要求、系统集成要求、安全监测要求、系统评估要求等系列标准,完善涵盖生产全流程、各层级与全要素的标准体系建设。

 

  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理清各级监管部门属地安全监管权责,健全安全监管制度、规则、标准和指南,逐级督促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规范执法程序、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体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改善监管工作条件,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基层监管人员作风和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全国安全监管人员轮训全覆盖。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民爆技术创新体系。制订《民爆基础科研重点方向指南》,明确技术创新主攻方向。采取“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引导和组织行业优势力量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发挥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创新的引领和组织作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技术研发机构,构建产学研用协作新模式。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政策,对创新品种并拓展新应用和服务领域、压减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创新技术、装备首次应用的,给予激励政策支持。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立产品和技术试验平台。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重点技术攻关。注重原始创新,强化应用研究带动,推进共性基础技术研究。推动以工业机器人、仓储配送系统为重点的智能制造装备及在线实时监测和少(无)人化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支持关键数字技术与民爆行业融合应用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工业炸药原材料标准化、配方系列化及隧道井下小型现场混装工艺装备研发。推动高可靠性、高稳定性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及引火模块(电子控制模块和点火元件)研发。支持用于特殊用途的民爆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开展退役火炸药在工业炸药制品中的应用研究。

专栏5 重点产品和关键装备提升行动

  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平台。建设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民爆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提高数据采集能力。推进各类管理、监控信息系统上平台,打通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推进数据平台化汇聚。

  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打通企业、产业链上下游行业、科研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平台,依托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行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资源数据上平台。

  建设工业炸药及制品。基础理论。加强工业炸药基础理论研究,探索磁场、电磁波、压力等因素影响规律。

  产品。安全环保型、系列化工业炸药,系列化、无雷管感度现场混装工业炸药(含乳化基质);特殊用途炸药;绿色包装材料。安全、可靠、环保及系列化工业炸药制品;可定期失效的稳定可控型震源药柱;退役火(炸)药工业炸药制品应用产品;高性能、高效能、系列化射孔弹;高效、安全、环保型人工影响天气用燃爆器材;新型特种工业炸药制品。

  工艺装备。安全可靠、低耗高效、高精度计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检测控制手段;现场混装生产方式集中制备、远程配送等技术装备;废危险物料及不合格品安全、环保回收再利用的工艺技术装备。少(无)人化工业炸药制品工艺装备;工艺流程数据可视化、生产数据在线采集、安全参数自动检测工艺装备;熔化、混药、浇注等工序连续化、智能化起爆具制造工艺装备,无退模生产技术起爆具工艺装备;自动装药、自动装配震源药柱工艺装备;自动装药、自动压制射孔弹工艺装备。

  工业雷管及索类。产品。高稳定性、可靠性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含电子控制模块和点火元件),适应煤矿井下等特殊场所应用的工业数码电子雷管;系列化工业导爆索;低爆炸感度、高安全性、环保型起爆药;新型起爆器材。

  工艺装备。高危生产工序模块化、自动化、连续化设备,安全环保型废品(料)销毁处理装备;火工药剂、产品智能化生产工艺和装备,工业雷管生产线少(无)人化车间;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工艺参数、人机料环等数据自动采集、存储和溯源分析系统;无职业危害、安全环保、可靠性高、信息化程度高的产品性能检测方法及装备;工业导爆索生产全过程自动化装备。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民爆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民爆企业建设民爆人才实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发挥行业专家创新引领作用,加强行业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一线生产人员参与创新研发。鼓励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企业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和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完善以人为本、市场化企业人才激励机制。

  (三)深入推进智能制造

  提升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广智能制造装备、软件、标准和解决方案,推动机器人及智能成套装备在生产线上下料、设备巡检等环节的应用,进一步推进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探索5G通信与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智能传感技术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控制环节的应用,实现原料制备、制药、装药、包装、装卸车、出入库等全流程数据采集与监控,应用先进控制与实时优化技术提高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管理水平。加快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在设备故障自诊断与预测性维护、质量在线检测和安全动态监控预警等场景的应用。支持有条件、基础好的企业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和自动化、无人化智能仓库,实现民爆物品实时追溯、监控和智能配送,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可信交互、生产深度协同、资源灵活配置的供应链。鼓励相关企业对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等国家标准,制定民爆行业智能制造实施路线图,开展智能场景、智能工房和智能场点试点示范,组织经验交流、行业推介活动,开展经验模式总结和复制推广。

  加强智能制造支撑供给能力。探索建立民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与民爆产品、安全等标准优化协同,形成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应用场景的标准群,在行业内开展应用试点。

专栏6 数字化智能化提升行动

  围绕生产过程、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仓储物流等重点环节,探索形成一批“数字孪生+”“人工智能+”“扩展现实+”等智能场景,实现工艺流程优化、工序动态协同、资源高效配置和智慧决策支持。满足安全生产、降耗减碳、提质降本等需要,实施集团统一管理下的多基地协同制造;推广少人无人作业,实施安全一体化监控;实施生产制造设备健康监测和远程运维,保证流程安全运行。支持智能制造应用水平高、核心竞争优势突出、资源配置能力强的大型民爆企业(集团)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可信交互、生产深度协同、资源灵活配置的供应链。

  到2025年,民爆行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3级及以上的企业超过2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 65%;企业生产效率、能源资源利用率显著提升,产品工艺研发周期、企业运营成本明显降低。

 

  (四)调整优化行业结构

  推进重组整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原则,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支持民爆企业联优并强。对于龙头骨干企业及完成实质性重组整合、实施拆线撤点减证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市场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构建区域营销平台,优化销售场点布局,支持区域内销售企业重组整合,大幅压减销售企业许可数量,逐步淘汰安全水平低、安全投入保障不足的销售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环保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引导长期亏损、安全条件差的企业有序退出。

  调整产能布局。统筹考虑市场、安全、环境、政策等要素,优化民爆产能规划布局。除对重组整合、拆线撤点减证等给予支持政策外,原则上不新增产能过剩品种的民爆物品许可产能。鼓励各地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引导企业(集团)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能布局,使区域市场供需趋于平衡。

  优化产品结构。严格执行工业雷管减量置换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政策,全面推广工业数码电子雷管,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口或其它经许可的特殊用途外,2022年6月底前停止生产、8月底前停止销售除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外的其它工业雷管。继续压减包装型工业炸药许可产能,稳步提升企业(集团)现场混装炸药许可产能占比。鼓励企业依据市场需求有序释放产能,引导过剩产能加快退出。

  推动企业转型。积极推动科研、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鼓励跨区域开展现场混装炸药合作,推动实现集约高效生产。鼓励发展模式、盈利模式创新,促进民爆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支持现场混装乳化基质、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引火模块(电子控制模块和点火元件)等半成品集约化生产、远程配送。支持销售企业充分利用良好的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支持各地区在确保有效安全监管基础上,探索跨区域联合发展政策措施。

  (五)提升有效供给能力

  加强质量管理。持续开展民爆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适应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加快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和质量体系升级,支持开发全生命周期业务连续性管理、供应链管理、追溯管理等质量管理工具,加强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工艺参数在线检测和质量控制,加快在线检测技术研究,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制定质量抽检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产品抽检、质量考核等监管措施,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加强行业协会、质量检测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开展质量诊断、质量评价、质量管理培训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加强标准和品牌建设。以国际先进质量标准为标杆,以推动现场混装工业炸药推广应用和提高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可靠性为重点,完善民爆行业标准体系,建立覆盖产品、技术工艺、装备、工程建设的标准群。围绕中高端产品、本质安全、绿色环保等方向,制定和修订一批新的产品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更严格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主导制定优势产品工艺国际标准。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发展战略,打造知名品牌。鼓励行业协会及专业机构开展质量标杆和品牌评价活动,加大质量品牌培育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加快推进协同发展。面向煤炭、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实施个性化服务,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适配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鼓励上下游企业以工业机器人、工业数码电子雷管芯片和起爆器、现场混装炸药生产制备系统等应用需求为重点,参与民爆产品、设备研发,加强与应用产业紧密衔接。

  (六)推动绿色开放共享

  加快实施绿色制造。以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利用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民爆行业绿色清洁转型。支持民爆产品、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改造,鼓励低(无)污染起爆药、工业炸药及制品等产品和技术研发推广,加快在线质量检测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减少工业炸药、雷管爆炸性破坏试验。严格落实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鼓励企业提升重点用能设备效能,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和节水工艺提升。鼓励企业减少产品包装数量,采用可降解绿色包装,采用环保技术做好固体废物和不合格品处理,鼓励生产设备制造企业对废旧设备、材料实行统一、专业集中回收处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动余能利用,提高能源效率。

  推动改革成果共享。支持民爆企业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鼓励企业健全员工收入合理增长机制,使收入水平与安全风险相匹配。支持企业实施从业人员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保护重组整合过程中职工和小股东合法权益,支持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发挥比较优势,推动民爆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以“一带一路”沿线资源条件好、配套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国家为重点,以矿山、高铁、电力等企业“走出去”为牵引,支持优势企业到海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和开展“一体化”服务。鼓励国内民爆企业参与进出口贸易,与国际先进民爆企业和技术研发机构等开展联合研发或合资合作,积极拓展产业链高端环节国际合作,加强产业链互补,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积极开展多边交流互鉴,及时了解国际民爆领域新理念和经验,加大中国良好举措和实践的对外宣介力度。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惩处“四超”等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加强对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合规性审查核查力度,确保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有效落实。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提醒。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健全与公安、应急、交通、环保、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加强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民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及“黑名单”制度,提高违法违规失信成本,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度,加强协商自律,引导着眼共同长远利益,避免低价无序恶性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建设良好民爆文化。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抓好安全行为养成,营造浓厚的民爆行业安全文化氛围。加强民爆企业党的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深度融合,鼓励非国有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加强民爆行业文化品牌建设,支持发展民爆文化遗迹、展示展览等新业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资源,发挥新型媒体优势,形成并扩大民爆行业文化社会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业治理基础

  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业管理和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推动修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等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法规和标准的宣贯、培训。通过严格许可把关等措施,确保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及助推重组整合等政策落实。加强行业政策研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加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行业发展信息。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建立民爆物品研究机构,为行业主管部门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支撑。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加大金融机构对民爆行业支持力度,支持创新发展和薄弱环节攻关突破、安全技术改造、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推动民爆产品出口退税支持,推动落实对中小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符合条件的民爆企业利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债券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发挥行业协会、科研设计、安全评价、检验检测等社会组织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法规政策制定,在信息发布、技术服务、宣传推广、行业自律等方面起到积极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协会深化改革,完善内部治理,发挥民爆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标准技术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预警预测信息服务,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增强服务行业发展能力。

  (四)做好规划统筹协调

  完善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做好与相关规划实施的衔接,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做好评估和调整,保障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