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创达:科创板(STAR Market)


  科创板(STAR Market/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Board)是由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8年11月5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设立,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

  《实施意见》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一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通过发行、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证券公司资本约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长期资金等配套措施,增量试点、循序渐进,新增资金与试点进展同步匹配,力争在科创板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的新老股东利益平衡,并促进现有市场形成良好预期。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2019年8月8日,第二批科创板公司挂牌上市。

  2019年8月,为落实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公司)并购重组注册制试点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科创公司并购重组行为,证监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科创板上市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53号)的规定: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

  (3)发行股份≥总股份25%;

      公司股本总额≥4亿元的,发行股份≥总股份10%;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10亿元,最近2年净利润≥0,且累计净利润≥5000万元;

      或者预计市值≥10亿元,最近1年净利润≥0,且营业收入≥1亿元;

  (2)预计市值≥15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2亿元,

      且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15%;

  (3)预计市值≥2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3亿元,

      且最近3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1亿元;

  (4)预计市值≥30亿元,且最近1年营业收入≥3亿元;

  (5)预计市值≥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市场空间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医药企业至少有1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

 

  红筹企业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标准: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预计市值≥100亿元;

  (2)预计市值≥50亿元,且最近1年营业收入≥5亿元。

  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3)预计市值≥100亿元;

  (4)预计市值≥50亿元,且最近1年营业收入≥5亿元。

 

  科创板提交文件: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完成股份公开发行后,提交下列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3)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证明文件;

  (4)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规则要求出具的证明、声明及承诺;

  (6)首次公开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说明(如适用);

  (7)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收到文件后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

  发行人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及本所网站上披露下列文件:

  (1)上市公告书;

  (2)公司章程;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