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创达:不良资产处置法律


  不良资产(Non-Performing Assets)是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

  银行的不良资产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而房地产抵押不良贷款则是重中之重,其涉及大量的金融类、民法类、房地产类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领域。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

  资产管理公司类: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国务院令[2005]297号)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2018]4号)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监发[2011]19号)

  《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银监办便函[2016]1738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贸财银发[2001]19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收购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财经[2004]40号)

  《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产认可条件等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

  《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8号)

  《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13号)

  不良资产处置类: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号)

  《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财金[2004]41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财金[2008]85号)

  《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

  《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56号)

  《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项下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1]648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1]24号)

  《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改过程中个人不良贷款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11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的对外转让债权外债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1712号)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处置不良资产审批管理的通知》(商资字[2005]37号)

  《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号)

  《关于做好对外转让债权外债管理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6]1712号)

  司法拍卖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2015]2号)

  财务会计类: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06]第42号)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3]146号)

  财务会计类:

  《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2017])

  《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权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6]2735号)

  《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

      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44号)

  法释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

  《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法[2005]6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