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创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国家全资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共有两类:从事"优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和"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前者外延较广,涵盖诸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方面的子公司,主要面向个人、企业和机构等,提供的服务主要有账户分立、合伙投资、单位信托等;后者是专门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有4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

  根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银保监会2018年第4号),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条件:

  (1)注册资本=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2)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3)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4)分支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5)设总裁1人、副总裁n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

  (6)高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业务:

  需要批准的业务:

  (1)追偿债务;

  (2)收购的不良贷款资产,并进行转让和重组;

  (3)债权转股权,并临时持股;

  (4)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5)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6)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7)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年利率为2.25%。

  不需要批准的业务:

  (1)资产管理;

  (2)投资管理;

  (3)企业管理;

  (4)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不含金融资产)。

 

  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INDAM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45A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注册资本:381.65亿元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OAM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543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吴跃

    注册资本:682.43亿元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HAM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5774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1日

    法定代表人:王占峰

    注册资本:390.70亿元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GWAM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2日

    法定代表人:沈晓明

    注册资本:512.34 亿元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产生背景:

  (1)经济危机导致银行巨额不良资产

  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推动全球经济增长,也加剧了国际竞争,增加了国际风险。全球进入9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频繁爆发:英镑危机、东南亚金融风暴、欧债危机、次贷危机等,导致实体产业受到严峻考验,从而引发了银行的不良资产危机。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银行不良资产金额巨大。宏观和微观经济层面比较脆弱,基本面的脆弱性使得危机国家经济从两方面承受压力:首先是外部压力,巨额短期外债,尤其是用于弥补经常项目赤字,将使得经济靠持续的短期资本流入难以维系;其次是内部压力,实体经济下滑,银行风控和监管的薄弱,加之银行过度放贷,导致了银行不良贷款大幅增加。

  (2)解决银行危机的动机催生了AMC

  为了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危机,各国政府、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采取了各种措施,以解决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

  20 世纪80年代末,美国储蓄贷款机构破产,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美国政府成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TC)以解决储蓄贷款机构的不良资产,从此专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出现。

  90年代以来,全球银行业不良资产呈现加速趋势,继美国之后,北欧四国瑞典、挪威、芬兰和丹麦也先后设立AMC对其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大规模的重组。随后中、东欧经济转轨国家(如波兰成立的工业发展局)和拉美国家(如墨西哥成立的FOBAPROA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法国等也相继采取银行不良资产重组的策略以稳定其金融体系。AMC的实质是指由国家出面专门设立的以处理银行不良资产为使命的暂时性金融机构,具有特定使命的特征,以及较为宽泛业务范围的功能特征。

  (3)我国四大AMC的产生

  中国的贡献或曰牺牲赢得了各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高度评价。然而,作为中国金融业根基的国有银行业,存在着大量不良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总额大约为2.29万亿元,约占整个贷款25.37%。巨额的不良资产,对银行自身的稳健与安全将产生直接损害。

  1999年,中国政府为了化解由此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财政部出资相继设立了4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CHAMC)、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GWAMC)、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CINDAMC)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COAMC)。